“浙”里台胞“闹元宵”:感受大陆生活人情味******
中新网宁波2月3日电(记者 林波)“‘双喜临门’打一城市。是重庆?我好像猜出这个灯谜啦!”台属彭小利指着彩灯上的灯谜兴奋地说。这是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举办两岸同胞闹元宵活动中的一景。
宁波与台湾在人缘、文缘、商缘上有着特殊的亲缘关系,两地历史渊源深厚、现实联系紧密,在两岸交流交往中有着特殊优势。
在台胞台属“登陆”创业创新时,如何传递大陆生活人情味?元宵将至,宁波通过举办台胞台属系列元宵联谊会,让台胞台属享受到“家门口”的温暖与热闹,让他们安心扎根宁波,把宁波当故乡。
在甬台胞制作汤圆。 徐鑫供图在宁波市海曙区南门街道万安社区,在甬(宁波简称)台胞、两岸婚姻家庭代表和当地居民身穿汉服相聚一堂,感受中华传统文化之美。
无灯谜,不元宵。在活动现场,200多条包含中华传统文化、人物、地名、古诗词等知识的谜面,吸引老少积极猜谜,气氛热烈。
“甬台两地庆祝元宵节都有赏花灯、猜灯谜、逛灯会等传统习俗,现场活动内容丰富多彩,让孩子对传统习俗有所了解,不仅感受到了元宵佳节独特的文化内涵,也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在宁波生活了15年的台胞梁宸郡带着9岁的女儿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甬台胞制作花灯。 阚绪献供图庆元宵,汤圆必不可少。在万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台胞台属还一起包汤圆、品汤圆。
在宁波创业的台青涂雅晴第一次在大陆参加元宵活动。她接受采访时表示,除了宁波汤圆外,在活动中她还吃到了地道的台湾咸汤圆,“是家的味道,让人心安。”
在活动中,涂雅晴体验了汉服、灯谜等传统文化,玩得很开心,“今年准备在海曙启动我人生中首个创业餐厅,希望我的创业也能沾一沾传统佳节的喜气,热热闹闹、蒸蒸日上!”
与此同时,在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玉兰社区的城市书房内,挂满了带有谜语的彩灯和火红的灯笼,台胞台属们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体验着各项活动。
在甬台胞投壶现场。 阚绪献供图在花灯制作区,台青林奕岑正在老师的指导下制作花灯,一剪一贴,一只灵动活泼的兔子花灯便呈现在眼前。
“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制作花灯,感觉很新奇,老师教我们制作的小兔子很可爱,跟兔年刚好呼应。”林奕岑直言,通过这次活动认识了不少朋友,收获了新的友谊,“感觉很热闹,很有过节的氛围。”
宁波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副会长张汶芳表示,宁波是一座友好的城市,从中可以感受到大陆生活的人情味,“每逢佳节,我们联谊会和当地社区一起,邀请台胞台属参加一些有趣的活动,在生活上也给予关怀,让‘登陆’台胞切实感受到大陆的善意与温暖。”(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