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产品仅靠包装赢市场行不通******
本报记者 孟刚 文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市酒类产品进行了商品包装监督抽查,发现标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茅台不老酒(配制酒)包装空隙率不合格。事实上,2021年小糊涂仙、郎牌、杜康4批次酒类产品也因为包装空隙率项目不合格,被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通报。
记者梳理发现,空隙率不合格成为酒类产品包装不合格的主要问题。业内人士认为,酒类产品过度包装是酒业阶段性的产物,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以及酒类消费趋向品质化、理性化,酒类过度包装问题将加速得到解决。
空隙率不合格问题常见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在官网公布了《2022年上海市酒类商品包装物减量(过度包装)监督抽查结果》,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以下简称2009版标准)、JJF 1244—2010《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等标准要求,对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比率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50批次抽检中有1批次不合格:标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上海文峰千家惠超市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的茅台不老酒(配制酒)包装空隙率不合格,规格型号为500毫升,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9日。
记者了解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是茅台集团全资子公司,其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1984年。
茅台集团近日回应《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称,此批次产品系保健酒业公司此前生产的总经销产品,已经对该批次检验不合格产品全部召回处理,并将整改后的包装重新送检。
近年来,酒类过度包装问题不时出现,且多为包装空隙率不合格。例如,2021年5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2020年上海市酒类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贵州小糊涂仙酒业有限公司等厂商生产的酒,包装空隙率均被查出不合格。而在2016年、2017年,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多次发布的饮料酒商品包装监督抽查结果也显示,多批次名酒品牌旗下产品因包装不合格被通报,不合格项目均为包装空隙率。
所谓包装空隙率,是指商品包装内不必要的空间体积与商品销售包装体积的比率。根据2009版标准规定,饮料酒的包装空隙率应≤55%。另外,根据规定,当内装产品所有单件净含量均不大于30毫升或30克,其包装空隙率不应超过75%;当内装产品所有单件净含量均大于30毫升或30克,并不大于50毫升或50克,其包装空隙率不应超过60%。
过度包装是阶段性产物
记者发现,此前,一些名酒企业的主打产品也会出现过度包装问题。但市场监管部门近年来发布的抽检结果显示,酒类过度包装问题多见于非名酒或者名酒的贴牌开发产品。
中国酒业智库专家蔡学飞表示,酒类过度包装现象长期存在,原因并不复杂,因为酒类产品重要的消费场景就是社交,在社交场景下,“高大上”、新奇的包装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产品本身价值的体现,所以,过度包装问题在酒类收藏市场和礼品市场上长期存在。
酒类营销专家肖竹青也认为,食品行业过度包装主要体现在月饼、保健品行业,尤其是养生保健产品过度包装现象更为严重。而一些酒企为彰显品牌价值,也喜欢用“高大上”的包装博取顾客眼球,特别是在贴牌定制酒领域。
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一些名酒企业开始在包装上进行创新,酒类产品的包装造型、结构呈现出差异化的新态势。
蔡学飞表示,对于一些品牌影响力不强的企业来说,可以通过较为繁复的外部包装设计来提升整个产品的价值感,从而提高产品溢价,支撑较高的价格。“但确实应该看到,通过过度包装实际上解决不了产品价值问题,只能是白酒发展阶段性的产物。随着理性消费意识崛起,过度包装外显性价值其实在大幅下降,酒类过度包装已经成为非理性消费的代表,正在逐渐被市场淘汰。”蔡学飞说道。
包装附加值将大幅降低
目前,酒业特别是白酒行业进入总量萎缩、消费需求迭代升级、市场竞争逐步加剧的新发展阶段,对酒企和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新标准涵盖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包括茶叶、酒类等,将于2023年9月正式实施。具体到酒类产品包装上,规定酒类包装层数应≤4层、包装空隙率≤30%、必要空间系数为13。
蔡学飞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以及消费者理性消费、环保意识不断增强,酒类过度包装问题正在不断改善,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简装酒或者光瓶酒的出现。”
肖竹青也认为,如今,消费者购买行为趋于理性,更多消费者越来越认同可以省略酒包装,选择光瓶好酒成为一种潮流。
蔡学飞表示,酒类消费最终还是会回归到产品品质本身,包装的附加值将大幅降低,这也是符合酒类品质化消费、理性消费的一个大趋势。
肖竹青则认为,消费者指定购买和持续复购,一定是对产品有良好的消费体验。只有重视品质体验和品牌提升的酒企,才能真正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才能走得更远。
应对新冠病毒,没有“特效药”!囤药不如囤“好身体”【防疫小贴士】(76)******
感染新冠病毒后如何用药
是大家广为关注的问题
下面
请专家来进行解答
应对新冠病毒
有“特效药”吗
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
无论是西药、中药,都不存在“特效药”,更没有“神药”。一般患者用普通的感冒药即可,也不用特别追求哪一种药,包括“三药三方”,当地产的常用感冒药也完全可用。
感染新冠病毒后,严格意义来说,中药和西药的作用只是辅助治疗,帮助减轻一些症状,控制病情发展,减少转为重症的风险。即使“小分子特效药”,它的机理也只是抑制病毒复制,并不能根除病毒。而且,这类药的治疗窗口期比较窄,只在感染后的5天内有效,且不宜与他汀类药物等联合使用。
感染新冠病毒后,用药时一定要理智,合理用药,还要有些耐心,药物发挥作用要有一定时间。切记没有神药,没有特效药。更忌有病乱服药、无目的联合用药,反而容易产生药害。对抗新冠病毒的“主力”是自身免疫力。因此,囤药不如囤“好身体”。调整好身体状态,注意休息,适量多饮水,多吃新鲜水果蔬菜,保证营养的摄入,保持良好的情绪,提高机体免疫力,才是顺利度过感染过程的最重要因素。
什么情况有必要使用抗病毒药物
能否自行服用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疾病科主任王贵强:
目前新冠病毒感染后大部分表现为轻型或无症状,但仍然有少数感染者,包括老年人尤其是没有疫苗接种的老年人以及有严重基础病者可出现重症,或诱发基础病加重。
我国第九版诊疗方案建议,对重症高风险人群应用抗病毒治疗以缓解症状、缩短病程、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
目前有三种抗病毒药物,其中新冠单克隆抗体,需要静脉给药,只能在医院住院使用。另外两种小分子口服抗病毒药物是奈玛特韦/利托那韦合剂和阿兹夫定。
奈玛特韦/利托那韦合剂可以有效降低重症风险,适应证人群是轻型和普通型,使用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比如老年人和有基础病者常常口服多种药物,如使用辛伐他汀、洛伐他汀、胺碘酮等就不能使用奈玛特韦,还有些药物相对禁忌使用,因此,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阿兹夫定在妊娠期和哺乳期不宜使用,中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也要慎用,因此,也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抗病毒药物
可以用于预防性治疗吗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疾病科主任王贵强:
高龄老人,尤其是有基础病、没有接种疫苗的高龄老人,属于高风险人群,面对疫情要早发现早干预。一些口服的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可以在发病或感染得到明确诊断后尽早使用,一般在5天内使用。
这类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存在与其他不少药物相互作用的问题,也会有一些副作用,因此务必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此外,研究显示,这类药物不能用于预防性治疗,对重症患者的效果也不明显。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健康中国、新华社、央视网、央广网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