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生物多样性的热点地区,往往也是文化多样性富集地区。中国是世界12个生物多样性大国之一,文化多样性亦非常丰富,56个民族创造了众多保护和利用生物物种资源的传统知识。这些传统知识不仅有巨大的商业与经济价值,还对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文明建设有重要意义。
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举行之际,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土著与传统知识专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尹仑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探讨中国各民族传统知识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的传统知识”等议题。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什么是传统知识?中国民族传统知识中蕴藏了哪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智慧?
尹仑: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定义,传统知识是指在长期的经验基础上形成的、适应地方文化和环境的知识、创新和实践。它属于集体,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代代相传,也可以通过歌曲、传说、谚语、信仰、习惯法和土著语言表达。
在中国生态环境部2014年发布的《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分类、调查与编目技术规定(试行)》中,传统知识被划分为五个类别,分别为:传统选育农业遗传资源的相关知识、传统医药相关知识、与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的传统技术及生产生活方式、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文化、传统生物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知识。
例如,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当地藏族民众形成了以神山卡瓦格博(云南最高峰)为核心的传统信仰体系,这一神山信仰体系包括周边的300多座神山。村民相信神山上包括动植物在内的一切都属于神山,是不可侵犯的,如果擅自猎取或采伐,将惹怒神山,用暴雨和泥石流对村庄进行报复。在此基础上,当地藏族民众形成了禁止在神山砍伐树木,盗挖药材,污染泉水、河流和湖泊等相关传统习惯法。这些传统习惯法在客观上保护了神山及周围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资源,形成了事实上的自然保护区。
游客在观景台欣赏梅里雪山美景。李嘉娴 摄再以传统选育和利用农业遗传资源的相关知识为例。生活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基诺山的基诺族,从事以陆稻种植为主的轮作农业。当前,基诺族的轮作农业中保存着陆稻品种96种,根据其成熟时间和特点,划分为早熟品种16种、中熟品种35种、晚熟品种20种、糯稻品种25种,并在不同海拔高度和气候条件的土地上,按照不同年份种植不同品种,以追求粮食产量最大化。通过长期积累的认知经验和知识,保护和促进了基诺山陆稻品种的多样性,并进一步孕育了当地以陆稻种质资源为代表的农作物遗传多样性。
可以说,中国各民族传统知识在客观上保护了当地生物遗传资源的多样性,使这些地区成为保存和利用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的“基因库”。这一“基因库”富有生命力,处于动态的变化和发展中。
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工作人员在安装红外相机,用于监测拍摄野生动物。该保护区是最大的生物物种基因库。陈骥旻 摄中新社记者:对于中国和世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传统知识起到何种作用?
尹仑:传统知识在自然保护中的价值与作用,受到了COP15的重视。《昆明宣言》的17条承诺提到:“加强和建立有效的保护地体系,采取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和空间规划工具……认识到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的权利并确保他们充分有效参与。”
中国各民族生活在复杂多样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中,包括森林、沙漠、高原、冰原、旱地、海滨等,世世代代积累形成了与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知识,并随着生态环境与社会文化的变迁不断发展和创新。
传统知识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发挥什么作用?以传统知识中的生态习惯法为例,不仅有通常理解的、直接对动植物进行保护的传统信仰和行为准则,也有对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进行分类、储藏、有效利用、综合管理、惠益分享和促进发展的传统知识和技术实践。
因此,对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而言,传统生态习惯法不只是单一的保护准则,更是一个综合治理体系。例如地处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澜沧江大峡谷的佳碧村,存在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群体性组织“姐妹会”。“姐妹会”制定了封山育林的村规民约,禁止砍伐树木和破坏森林植被,确定了封山育林的森林、树种、海拔和山坡位置,有利于高海拔地区树木和整个森林的生长。同时,“姐妹会”开展植树造林,最大程度恢复树种多样性,维护了整个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
综上所述,中国各民族有着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的传统知识,并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与生物遗传多样性相关的生态习惯法,促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并进一步在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一阶段高级别会议正式通过“昆明宣言”。刘冉阳 摄中新社记者:COP15第二阶段会议已经召开,您对未来如何更好发挥中国民族传统知识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作用有何建议?
尹仑:正在举行的COP15第二阶段会议将通过“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该框架中的2030行动计划具体目标13提到:“确保通过相互商定的条件和事先知情同意等方式,公平、公正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所产生的惠益。”因此,我们应该思索“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的传统知识”这一主题,在相关国家法律和国际公约中承认并纳入生态习惯法的有益部分,从而实现传统知识及其生态习惯法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中的主流化。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开幕。余瑞冬 摄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中,相关行动计划和地方性法规都提及了传统知识。2010年9月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指出,要开展试点示范,抢救性保护和传承相关传统知识,探索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共享制度,协调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利益关系。同时,调查少数民族地区与生物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实践,建立数据库,开展惠益共享的研究与示范。
2018年9月,云南省率先制定和颁布了中国第一部地方性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这一条例虽然提到了传统知识,但只是个别条款的原则规定,缺少可执行的细则及措施。
当前,印度、巴西、南非、马来西亚等国已制定生物物种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法律和制度,逐步开始承认和接受原住民、世居民族、土著民族和地方社区等传统民族社会的生态习惯法和制度,并将其融入现代环境法律体系。
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在“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进一步探索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保护获取与惠益分享的特殊路径和专门制度。例如,中国可在生物多样性资源和传统生态文化丰富的云南,基于相关传统知识,形成生物多样性治理的地方机制,并将其进一步纳入《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中,弥补其不足。传统知识介入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治建设,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就有法可依,可以从根本上防止生物物种资源流失。(完)
受访者简介:
尹仑,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土著与传统知识专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智库云南中心研究员,西南林业大学地理与生态旅游学院研究员,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主要从事气候人类学、民族生态学、灾害风险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和生物多样性法治建设等问题研究。出版以《气候人类学》为代表的专著4部,在CSSCI和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2篇,累计公开发表学术成果300余万字。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④农业强国的中国特色“特”在哪?****** 作者:陈秧分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着重强调“建设农业强国要体现中国特色”,要求“走自己的路,不简单照搬国外现代化农业强国模式”。中国建设农业强国,既需遵循世界农业强国的一般规律,更需充分体现中国的国情农情,探索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之路。 一、农业强国需立足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我国人多地少,用占全球9%耕地、6%淡水资源成功养育了占世界近20%人口。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粮食安全基础仍不稳固,国际合作环境不容乐观。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既是农业强国的基本门槛,也是国际国内形势所迫。 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体现在足够的产品供应、合理的产品结构与良好的产品质量,关键是做好资源保护与利用文章,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藏粮于地”重在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切实保护好、利用好耕地资源。“藏粮于技”重在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装备支撑,拓展农业生产边界。中央还要求“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为进一步优化利用耕地资源、立足整个国土资源保障稳定安全供给提出了新要求。 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定安全供给,还需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与能动性。一方面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通过辅之以利的行动举措,让种粮农民有收益、主产区种粮不吃亏,另一方面要“严格考核,督促各地真正把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扛起来”,通过辅之以责的行动部署,推动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共同扛稳粮食安全责任。 二、农业强国需传承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满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要求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到建设农业强国需立足“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要求”。中国有5000余年的农耕文明历史,从中国特色的农事节气,到大道自然、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等等,都是中华文化的鲜明标签,都承载着华夏文明生生不息的基因密码,彰显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精神追求。赓续农耕文明,既可为农业强国建设贡献智慧,也可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自信。 农耕文明的精华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农业强国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对内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强化退化耕地治理,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对外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推广,在国际农业治理中融入中国农耕智慧,提升文化软实力与影响力。 三、农业强国需顺应大国小农的发展阶段,在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推进强国富民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国家安全基础,都离不开农业发展”。中国是发展中大国,具备鲜明的“大国小农”特征。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我国小农户数量占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90%,小农户经营耕地占总耕地面积70%。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约为高收入国家的10%,农业发展最大短板在于劳动生产率偏低。 因此,农业强国需顺应大国小农的发展阶段,既要“循序渐进、稳扎稳打”,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也要“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列为新时代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将小农户列为农业强国建设的重点对象,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效益,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带动小农户的现代化转型与农业竞争力的同步提升。 四、农业强国需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国作为人多地少的发展中大国,如何利用有限的水土资源满足14亿人口的食物需求,既保障吃得饱又吃得好,如何将2亿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轨道,既提升产业竞争力又实现共同富裕,全球缺乏先例。 对此,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以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引领,以产业急需为导向,聚焦底盘技术、核心种源、关键农机装备等领域,整合各级各类优势科研资源,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通过大力提升农业科技水平,根本提升农业竞争力。同时,也强调深化农村改革,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相统一,着力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激活发展活力。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RCEP对中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与应对战略研究”(编号:21&ZD093)的阶段性成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