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钦州市税务局征纳沟通集成服务中心。梁小娟/摄
为最大限度满足咨询服务需求,征纳沟通集成服务中心及时分流坐席人员,每日盘点坐席人员数量,合理排班调岗,确保热线不断线、服务不打烊。中心全力提供税费政策咨询、软件操作讲解、网上办税流程辅导等纳税咨询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采取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方式办税。2022年,共受理咨询服务60213人次。
互动平台不下线,远程帮办提质效
征纳沟通集成服务中心依托“桂税e点通”征纳互平台在线客服提供远程辅导帮助,实时解读最新政策要点,图文并茂示范操作流程,纾解办税缴费难点堵点。
图为坐席人员接听纳税人来电,热线与线上征纳互动平台同步高效运行。梁小娟/摄
“您好,我在广西电子税务局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系统一直提示错误无法申报,可以帮我看一下是什么原因吗?”接到纳税人的咨询求助后,在线客服发起远程协助,详细查看了纳税人的税源信息采集情况,找出问题后耐心辅导纳税人成功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通过发送截图、视频、远程协助等方式辅助解决问题,有效节约了纳税人缴费人的时间成本。“截图非常直观,帮助我们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了来回跑和在大厅排队等候,‘桂税e点通’真是办税的好平台。”广西钦州松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办税人员邓女士说道。
该中心推行“问办协同”服务模式,通过热线+线上“一对一”“点对点”“屏对屏”、前后台远程联办等方式办实事、解难题,目前已实现 “19项坐席远程帮办+N项简易工单转办”,让信息多跑网路,纳税人缴费人少跑马路。2022年,共受理在线咨询2443人次,远程帮办税费业务4000余次,对工单转办限时办结事项100%回访,纳税人100%满意。
智税课堂不缺位,云上直播送税惠
为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熟悉掌握税费政策,该中心开发智税课堂“快问快答”“秒懂您所需税法如此简单”系列宣传短视频等各类宣传产品,使政策条文通俗易懂、生动形象。2022年,共精准推送政策12.29万户次 ,先后发布10期“快问快答”,制作宣传小视频15个,浏览量8万多人次。
同时,通过开设网络直播课堂,“云端”宣讲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惠企利民举措,在线互动解答企业政策疑难,帮助企业应享尽享税费优惠红利。2022年,中心联合钦州市政协、市科技局、人社局等部门举办了4场云直播,6场留抵退税和1场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专场直播辅导,吸引了5500多人次在线观看,现场解答纳税人涉税费问题376个。广西钦州市森瑞林业有限公司办税员表示:“我们通过税务直播间了解到针对小微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及时享受了政策红利,对小微企业帮助太大了!”
下一步,钦州市税务局征纳沟通集成服务中心将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式办税服务项目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体验感和满意度,以税收现代化服务好中国式现代化。(朱丽燕)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